丁荣
资深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咨询顾问
黄潘丽
资深会计
章为
资深会计师、税务师
侯永娥
房地产建筑行业实战专家
张彩
武汉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
曾薇
资深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咨询顾问
周志铠
税筹工具运用实战专家
胡建国
房地产、建筑施工企业实战专家
张友胜
资深公司上市指导专家,资深公司上市指导专家
左清念
资深财税咨询专家
熊德金
财税风控实战专家,资深税务和财税专家
鲁霞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专家
陈满薇
资深企业税务筹划专家
刘平
资深企业法律顾问
陈国芳
国内资深实战派财税专家、知名税收筹划实战运作专家
张晓东
首席企业法律顾问
谢磊
资深企业法律顾问
徐瑾雯
高级房地产建安企业财税专家
张梅
高科技企业首席财务咨询师
周大剑
资深企业政策性搬迁税收策划专家
程龙贵
资深实战财税管理咨询专家
易晓芸
资深出口退税实战专家
卢卫民
知名税务专家,注册税务师
胡珊
资深企业财税专家
杨红明
资深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咨询顾问
徐文林
资深财务管理顾问
刘可
高级房地产财税规划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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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中以合并方式取得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屋,新公司2016年5月1日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新公司将房屋对外出租,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税七五一答: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中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该新公司通过资产重组的合并方式取得不动产,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对新公司而言,该不动产是在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新公司将该不动产对外出租,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需要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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