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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咨询顾问
黄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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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为
资深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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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薇
资深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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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国
房地产、建筑施工企业实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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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公司上市指导专家,资深公司上市指导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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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资深实战派财税专家、知名税收筹划实战运作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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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3年淘宝代购店,如今因走私逃税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引发65万中国人关注。
1.判刑10年,罚款550万 锒铛入狱的淘宝代购
我们先来看一下这封引起网友热议、淘宝代购恐慌的道歉信
店主亲自手写的道歉信
这位淘宝店主为什么会被判刑入狱呢?
我们来看看今年8月就下发的这份法院刑事判决书怎么说
2013年,被告人游燕开了名为“TSHOW进口女装店”的淘宝店用于销售进口高档服装;
同年开始通过快递邮寄,雇请“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走私进境,并销售牟利;
经统计,被告人游燕在香港刷卡购买并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总计人民币11400558.93元,经核定,上述服饰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3005187.33元。
游燕走私了价值1000多万元的服饰,逃了300多万元的税,终审被判刑10年,罚款550万元。
2.淘宝店主被判刑!判罚太重?
网上开店,境外购物,进行网络售卖,这已经是代购一贯的手法,有网友表示判罚太重。
有人觉得,都是逃税,为什么游燕逃了300多万就要去坐牢?
必须得说明的是,游燕不仅是逃税,更涉及走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游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走私普通货物进境后在境内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游燕偷逃应缴税额3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量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
这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在现行法律环境下,逃脱关税的代购行为等同于走私,代购被判刑、罚款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代购行业始终不是长久之计!
伴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实行,走私、逃税代购也终究会消失!
3.打击非法“代购”,国家已经正式出手!
个人代购,真的要凉凉!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将塌”,年入百万的高光时刻终将逝去。
野蛮生长的个人代购,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除了在进关的时候偷逃关税,在交易完成了也几乎没有代购会申报个人所得税,由此完成二次逃税。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
此次立法重申了依法缴纳税务的重要性!
韩国化妆品、澳洲奶粉、日本的马桶盖,还有朋友圈里的欧美、泰国代购明年起还有照常代购么?
答案是:以后会受到严格监管,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
划重点:
1、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3、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别以为自己平时,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没事,从现在开始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电子商务经营者!
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
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4.《电商法》的出台,并不是打压电商平台,而是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好的消费环境
国家宣布降低日用品的进口关税,这对于我们每个人的意义就不一样了!这意味着我们再也不用哭天抢地地在朋友圈跪求代购!
服装、鞋帽、化妆品通通降价啦!你们真的可以将想要的MAC、ysl都带回家了。
然而这个消息一放出,不少以代购为生的宝宝们都哭出了声来...
虽然找代购可以买到便宜的商品,但找代购也有风险啊!!!
电子商务法来了!消费者的好处看一下!
1.网购假货谁负责?强化电商平台责任
网购最怕买到假货。而比假货更可怕的是"投诉无门”!
电商平台负责?商家负责?谁的责任更大?
针对这个问题,电子商务法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电子商务法规定: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有网友甚至高呼:终于有人出手管理假货了!
的确,监管越来越严格,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2.擅自删除差评,最高处以50万罚款
这一点真是无力吐槽,买家秀才是打动我下单的理由啊!谁家的商品详情都是360无死角的美美美,但只有买家秀,才能真真切切的反应商品的好坏优劣。
但是!有些平台上,只显示商品的好评,或者消费者没有评价但系统给出默认好评,一些差评被被删除了!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刷好评”被严禁
对于“诱导”消费者给好评,以及“刷”好评的现象,电子商务法都有明确的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4.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以后再无“订了就不给退”的霸王条款了!
5.如何解决消费者维权举证难?电商经营者要有效配合
投诉电话打不通,有效证据难寻,不少网购消费者都感受过维权难的艰难。
为了破解这些问题,电子商务法完善了电商争议处理解决规范: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
6.“双十一”快递不能无限延期
尤其是到了双十一,有的商品甚至要等上一个月才发货,急也没用。
现在电子商务明确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7.微商纳入监管,杜绝“大数据杀熟”、“店大欺客”等现象
针对“人人都可成微商“的泛滥情况,现在已纳入监管,并且细化电商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的连带责任,加重电商平台的审查义务。规范电商企业和平台,绝“大数据杀熟”、“店大欺客”、“野蛮生长”等现象。
电子商务法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5.走私,偷逃税的代购们,这下真的要凉了
曾几何时,我们的“出国游”变成了“出国抢购”,他们带着国产的快餐面,到日本抢购马桶盖、电饭煲;到韩国抢购护肤、美容、美发等化妆品;到欧洲抢购香水、高压锅、小家电;到美国抢购名牌服装、鞋帽等,因为国内商店进口价太高,出国游被迫变成出国抢购。
之前的关税比较高,加上税费,还有商家的各种费用,加在商品的价格里,最后到消费者手里的购买价格,往往会多了很多的钱。
所以,代购就产生了。
之前,代购确实比较便宜,但是其中的风险也是不言而喻的。
以很多女孩子代购的韩国化妆品为例:
化妆品这个东西,女孩子基本上都要买,所以这个行业的需求量是很大的,关键韩国还是整容大国。
在各大韩剧和广告的影响下,很多女孩就一味跟“韩风”,毕竟韩国的化妆术也是逆天的不得了。
那韩国代购水深在哪呢?因为很多人说韩国本土生产的品牌质检是很严苛的啊,但我要告诉你,有些黑心的商家会自己在国内生产假货,然后运到韩国,再卖到中国这边来卖。
先来看看被警方查获的化妆品大集合:
看到这些黑作坊,你还敢把来历不明的口红往嘴上抹吗?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13年,内地“海淘族”规模已达到1800万人,预计到2018年这一数字将达到3560万人!中新网最近的一项调查数据也显示,仅仅是代购面膜,就有近半的网友在自己朋友圈碰到过。
不知从何时起,你的朋友圈里被各种微商代购所占满,你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偷偷做了代购!
代购套路深似海,一不小心就误入陷阱。
现在日用品的关税降低,东西便宜了;代购们国外代购,需要依法纳税,成本高了,价格自然也不会低了。
被税“毁掉”的代购,看来真的要凉凉了。
当然,还有网友更关心的是,代购是不是不能做了?
买家想着囤货,卖家已经想收摊了。
如果还想做代购的小伙伴,要根据《电商法》的相关规定去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代购们需要在这段时间快速获得资质才能拥有合法性;而后续,在对接各个部门的系统后,代购还需要随时在系统中录入自己的商品、价格,接受海关的认证和24小时的监管。
从长远来看~《电商法》出台,也有好的地方:代购需要备案国外的发票、产品信息等;而清关后产品的成分、储存环境等都需要进行备案,和严格的监管。这意味着,代购们将从灰色变为合法,而消费者买到假货的几率也会大大降低。
最后提醒下大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简称《电商法》)将在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都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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